湘潭一流浪小孩两年被救助39次 这次真的回家了!
湘潭在线4月15日讯(湘潭 冯叶 通讯员 童玲珏)14岁的小佳是救助站的 常客 。在近两年时间里,他共被救助39次,其中有31次是被湘潭市救助站救助的。这个数字让人震惊,它意味着,这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外流浪的频率至少是每20天一次。
到底是什么让小佳重复流浪?他的成长将会有怎样的归宿?自去年以来,湘潭、湘潭在线多次报道他被救助、再流浪、再被救助的故事。今年4月,这个故事终于有了大团圆的结局:小佳的父亲回到了湘潭,他有了真正意义上的 家 。
两年时间内,39次进救助站
嗨,美女,到哪里去咯? 、 我手上690块钱,你再给我10块,我凑个整数呗 、 只要我一哭,别人看我可怜就会给我的钱呗 、 你抽什么烟咯?有问菜杆子(一种高级香烟的俗称)不? 采访以来,小佳一开口就能让我们受到惊吓。
我们登陆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发现,小佳仅去年就被救助了20多次,其中3月12日在长沙县、3月25日在湘潭市、3月31日在长沙市、4月2日在湘潭市、4月11日在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 12月20日在湘潭市。从时间间隔可以看出,小佳不是在出走的路上,就是在被送回的路上,基本没在家里待过。
两年时间里,他被救助了39次,31次在我们这里,每次都是被公安或救助机构找到。 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说,小佳从小患有癫痫病,经常在外地病情发作,被人发现后送到救助站。
流浪的背后,是亲情的缺失
在小佳1岁的时候,他的父母因感情破裂离婚,小佳被法院判给父亲林海(化名)抚养。但没多久,林海外出打工,小佳的母亲改嫁到湖南怀化,当时年仅1岁的他被寄养在务农谋生的爷爷奶奶家中。渐渐地,小佳到了上学的年龄,可由于没有父母亲管教,他失去了读书的兴趣,不到小学4年级便辍学在家。
2009年,不幸再次降临到小佳的身上。从小就对他呵护备至的爷爷因病去世,当时8岁的他从此和奶奶相依为命。自从爷爷去世后,父亲林海再也没有回过家,而小佳对父亲的想念一天比一天强烈, 我看到别的孩子和父母快乐地相处,心里很不是滋味,至今为止,我有5年没见过爸爸了。 去年12月20日,最后一次被救助时,小佳对我们说。
父母都不管,可撤销监护人资格?
为了帮助小佳回归家庭和学校,市救助站曾多次组织湘潭县民*、教育、妇联等部门进行协商,可每次小佳的出走都给工作人员一个措手不及, 想安排他去学校,发现找不到人了。想带他去找父亲,结果他倒是先走一步。 市救助站工作人员说。
对于救助机构而言,他们履行了自己的救助义务,却没能从根本上改变小佳的处境。 我们只有救助权,没有强制要求的权利,父母不管,令我们的工作很被动,只能在事情发生之后采取救助措施。 市救助站负责人无奈地说。
事情在去年12月底迎来了转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 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6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同时, 民*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于是,今年1月底,市救助站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诉,请求撤销林海的监护人资格。
父亲回到身边,小孩有了家
一方面,市救助站在为诉讼做准备,另一方便,他们与林海取得了联系,并将情况向他进行了说明。或许是 撤销监护人 几个字触动了他的神经,因为这意味着 他和儿子彻底断了联系 ,林海终于回到湘潭。感受到儿子这些年的变化,他很自责: 是我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 他告诉我们,自己因重组家庭,带小佳过去住 很不合适 ,但以后他愿意担负起一个父亲的责任。
2月16日,湘潭县人民法院考虑到林海愿意照顾小孩,作出判决,驳回湘潭市救助站的起诉。之后,林海回到陕西的家,与现在的老婆商量,并得到了谅解。
4月,林海再次回到湘潭,至少一年以内,他会守着儿子, 让他上学,回归正常的生活,保证再不会让他流浪了。
让父亲和孩子在一起生活,这才是最好的结局。 市救助站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