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伦理的泥潭(上)
“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论语·子张第十九》
估计所有的老师和家长都曾对孩子们说过“有错就改,改了就是好孩子”这句话,当然他们自己常常表里不一,未必做得到,但他们至少知道要求孩子这样做。就这样一句寻常言语,换成了美轮美奂的文言文,从大成至圣先师那里引用,再通过中国卫生部在梵蒂冈教皇科学院举办的反对器官贩卖全球峰会上转述出来,突然间就变得意义非凡了。
医学的核心是“人道之心”,“悲悯之心”、“济世救人之心”,替代医学更是如此,以一物替一物而救一人,其中的技术固然重要,如何获得“替代一物”却是直指人心的拷问。若是以救人这个高尚之名,行各种猫腻,医学便失去人道之心,器官移植即刻沦为人世间最骇人听闻的邪术。
用于临床移植的替代器官可以有两种:即尸体器官与活体器官,容作者分开详述:
尸体器官
刑场上,一声枪响时,远处绿色手术车上护士颤抖的手按下了秒表,她若是胆子大一些,说不定她会偷瞄着行刑,若胆子小,她也可以不看,只管听枪声按下秒表就可以了。一切都像是运动会一样争分夺秒......
当然,枪响后,小伙子们不能立刻抬走尸体。法院是执行死刑的单位,他们要确认犯人已经死亡后,在死亡确认书上签字。而检察院不仅要确认死刑已经执行,犯人已经死亡,而且还要把尸体翻来覆去地检查照相,这些照片是需要存档的。这一切之后,医院的担架抬走以利用。
全过程听上去十分恐怖,但这一切在中国曾经是有法可依的。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部等六个部门联合颁布《关于利用死刑犯罪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允许医疗科研部门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在法律层面上,死刑犯是在执行死刑之前签有自愿捐献的纸面文书的,但在被关押期间的文书很难保证其自愿性。
由于我国每年死刑人数是一个国家机密,不得而知。而系统利用死刑犯尸体进行器官移植也是一个国家法律层面的事实。这样从理论上说,外界因此可以从器官移植数量大概估算出死刑数量。这样,与死刑犯数量密切关联的器官移植事业,也就完全成为了一个灰色地带,非常神秘。正因为这样的不公开操作,坊间传闻四起,使得使用死刑犯尸体器官的行为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医学行为,而被赋予了更多*治与人权色彩。
但,器官移植始终是医学,而且是21世纪人类医学的巅峰。之所以为巅峰,正是因为其由死而生,化死为生。死与生即为器官移植的两面。其中,死比生更为重要,是先有了死,才有了生。若不让死光荣,就不能让生伟大。对器官来源避而不谈,而一味强调其活人无数是一种虚伪至极的假人道,其性质就跟拼命遮丑而一味弘扬正能量一样,到头来只能以高尚之名滋生罪恶无数。
这种现实对于绝大多数器官移植医生来说,是无奈、痛心与尴尬的。许多医生在谈到此事时,都不禁会泪流满面。一个如此崇高的救人事业,怎么就成了见不得人勾当?
这样的人权状况确实不尽如人意,但如果有人拿人权状况攻击医生而不是针对制度,作者以为,这是没道理的。如果医院里,看着那些垂死的病人在苦苦等待器官移植,可能等到的就活了,没等到的就死了。他们哪怕只在病房里看一天,看看那些终末期病人苦苦哀求的眼神,他们攻击的声音就不会那么理直气壮,大家都是人,他们可能也会有什么就用什么。
回到刑场上的一幕。当枪响后,护士按下秒表的那一刻起,死刑犯尸体的热缺血时间就已经开始计算了。通常被子弹射中头部的犯人会即刻死亡,心跳和呼吸立刻停止。心脏停止跳动后,人体便失去了血液循环,尸体器官就开始处于热缺血的状态下。
所以,当护士按下秒表时,停在行刑不远处手术车上的所有人都绷紧了神经,所谓的手术车就是用大巴车改装涂色而成的,一般涂成*绿色,以防干扰。小伙子们拿着担架就往尸体那里跑,等到法院和检察院的死亡确认后,才能抬着尸体往回跑。守在手术车上的医生则全身消*穿好了手术服。由于手术车的空间十分有限,担架通常不能架得太高,医生也无法站着手术,医生都是全副武装跪在地板上手术的。
当尸体担架被抬上车后,手术车立刻启动,离开行刑现场,以防意外状况,所以这种切取尸体器官的手术是在车辆流动中操作的,常常非常窘迫。这时候,护士会拿着一把巨大的剪刀,用最快的速度剪掉尸体上的衣服,而医生在此时开始手术。
而护士在此时会按下秒表。秒表上显示的时间,就是尸体器官热缺血的时间。这个时间当然是越短越好,通常来讲,从枪响到完成低温灌注的时间都能被控制在7分钟左右,最快可以到4分多钟,最慢在8分钟。若没有司法、检查、卫生多部门之间的配合,显然这一系列操作是不可能完成的,更何况,通常在行刑的前3-5天,医院还有去看守所给死刑犯抽血、配型等工作。
当低温保存液进入尸体后,才算可以缓一口气,尸体器官算是保住了,可以开始手术切取器官了。但迅速也是必须的,低温保存液灌注后,就是器官的冷缺血时间,冷缺血时间也不能超过4个小时,特别是在早期,保存液并不是那么高级的时候。在切取完尸体器官后,医生会换乘跟在手术医院,迅速进行移植手术,尽量缩短冷缺血时间。这样,才能使器官在病人的体内复活。
而载着死刑犯尸体的手术车会前往火葬场火化,交到家属手上的骨灰里是没有某些器官的。
谁都知道,这样的制度是不妥的,是在国际上饱受诟病的,虽然确有大量病友被救活。但依然是尴尬的、无奈的,与文明世界格格不入的、必须更正的。
转机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年。
年,卫生部代表中国*府在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卫生高层会议上首次承认了中国的移植器官大部分来源于死刑犯尸体。说是勇气、坦诚也罢或形势所迫也罢,不管怎样,承认都是改变的开始,正所谓“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年3月21日,国务院《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中国器官移植事业开始试图走上了一条能被普世伦理接受的法制化轨道。众所周知,死刑犯的源头在司法体系,而司法体系在年前后与出现了某些变动,死刑核准权交回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判决逐年减少,这已经是在源头上减少器官移植对死刑犯尸体器官的惯性依赖。但真正的长久之计,还是迅速建立起一套符合国际伦理标准的、可持续发展的公民自愿器官捐献与移植体系。
但捐献人体器官并非捐献财物,这在历史上是没有过的。不同民族在长久的文化传统下,对生与死的理解、对人去世后遗体的处理都有一套符合本民族文化传统的习俗。想要建立起一套公民自愿器官捐献体系,国家法律*策上的支持、思想习俗文化上的大量工作,媒体倡导宣传都是不可少的。
到了年,原卫生部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工作,探索公民自愿器官捐献体系建设,同年,武汉市被列入全国十个试点工作城市之一。为解决器官来源的瓶颈,中国在年启动了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工作试点,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CODC)。
就在年,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自愿捐献工作全面启动后,3月26日就是武汉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当日的活动上,已经89岁的夏穗生,杵着拐杖,颤颤巍巍地掏出身份证在众多媒体的见证下第一个带头填写了器官捐献登记表,留下一句话:
时间回溯四十年,如果说年开始的狗肝移植实验是他为中国器官移植所做的第一件事,那么四十年后的年,他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的签字就是他为中国器官移植所做的最后一件事了。
年12月3日,在云南昆明举行的“中国OPO联盟”会议上,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洁夫宣布,从年1月1日起中国公民自愿器官捐献成为我国器官移植唯一器官合法来源*。
山寺桃花始盛开
四年之后。
63岁的恩施人陈爹爹(化名)觉得右眼畏光,经常流眼泪。一周后,右眼发炎剧痛,视力下降,看东西越来越模糊。医院就诊后,确诊为右眼蚕蚀性角膜溃疡。这是一种严重的致盲性眼病,陈爹爹右眼角膜已经溃疡穿孔,还有白内障,只能等待角膜移植。
同时,家住仙桃47岁的王先生(化名)右眼边缘性角膜变性,也就是周边部的角膜越来越薄,最终会导致角膜穿孔和失明,也只能等待角膜移植。
年4月22日,医院眼科李贵刚医师将夏穗生捐献出的部分角膜移植给了王先生。手术前,王先生毫不犹豫地填写了《武汉遗体捐献志愿者申请登记表》。复查时,医生发现王先生移植的角膜已经很好的跟他自己的角膜愈合,视力也从手术前的0.05提高到了0.3。
年4月28日,李医生又将夏穗生捐献出的部分角膜移植给了陈爹爹,经过半个多月的康复,复诊时,陈爹爹右眼移植的角膜已经愈合,视力也比手术前提高了许多。更重要的是,角膜移植手术避免了眼内炎、视网膜脱离、眼球萎缩这些导致陈爹爹眼睛失明的危险因素,为进一步治疗,提高视力创造了条件。
愿他们的视力都能得到彻底恢复,
在人间四月芳菲尽之时,
去看看那些始盛开的山寺桃花。
*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