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主动脉夹层

首页 » 常识 » 常识 » 重疾险的ldquo择优理赔rdqu
TUhjnbcbe - 2021/3/4 15:08:00
北京中科医院都是假的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5153159.html

重疾险是怎样的?

在正式进入今天的话题前,我们先来说说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重疾险)到底是怎样的?顾名思义,重疾险,就是得了某种严重的疾病后保险公司会赔付一笔钱给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是不管这笔钱做什么用的,用于治疗、康复也好,拿来还家里的房贷也好,出去旅游也好,都可以。那么得什么病可以赔或者说到底病到什么程度可以赔呢?首先一个重疾险产品中一定会有一个非常专业和复杂的疾病定义的清单,另外,如何判定是否符合疾病定义清单中的某种疾病也是极为重要,判定的维度在每个疾病定义中有非常明确和清晰的描述,概括来说会有三大类情况:

1、确诊,不管是通过病理学、影像学检查报告,还是通过指定的评价标准对人体进行评估,只要报告或评估结果符合即可,比如恶性肿瘤的判定;

2、采取了特定的治疗手段,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术,要求是实施了开胸手术;

3、持续某种状态特定的时长或采取特定时长的治疗后,仍处在某种状态,比如深度昏迷的判定;

这些疾病定义中会涉及到很多行业规范、标准或文献,比如“恶性肿瘤”的判定会参考世卫组织关于恶性肿瘤类别和肿瘤形态学编码的定义,一些心脏相关的疾病会采用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比如“严重III度烧伤”的判定就会使用《中国新九分法》来计算体表面积等等,所得疾病是否符合重疾定义的判定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医学过程,最终是否可以获得赔付,还会参考被保险人在投保时的身体状况。所以重疾险在整个前期投保过程中的如实告知、既往就诊资料的提交,治疗过程中与医生进行沟通,都需要专业代理人在医学和保险两方面协助,完成治疗和理赔。

重疾险在中国的发展背景

年,大陆市场首次引入重疾险的概念,作为寿险的附加险,只保障7种重大疾病。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在年共同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定义了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但凡这25种中的疾病要出现在重疾险中,则所有保险公司必须采用完全相同的疾病定义,并且协会还要求最最常见的6种疾病(可参见附图中的3.1.1-3.1.6)必须包含在重疾险中。

目前所有国内在售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均是按13年前的这份疾病定义结合当时公布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作为重要的依据来开发的产品,部分公司在产品迭代过程中也在逐步采用新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作为产品设计和定价的参考。

这13年的时间,除了重疾险本身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医疗技术的发展,投保人群的变化、基数的增大以及外部环境导致投保人群的身体状况的变化,版的疾病定义以及-版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已无法适应整个市场的发展,实际的疾病发生率与精算假设已经存在较大偏差。一是一些后果较轻且治疗费用不高的疾病被作为重大疾病全额赔付,而且数量庞大,导致保险公司负担加大,甚至有人笑称通过生病获得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这造成整个行业的经营风险的增大,另一个是因为医疗技术的发展,现在可以采用更微创的手术完成一些较严重的疾病的治疗,创伤小且利于康复,但由于疾病定义中对手术形式的约定最终导致该类疾病无法得到赔付。

最终导致,较轻的一些疾病患者得到了全额赔付,而较重的疾病患者却因为治疗手段等的改进,无法满足疾病定义的要求而无法获得赔付,有失重大疾病保险的初衷和公平的原则。

有关版新疾病定义

经过20多年,特别是最近10几年的发展,相关行业协会已经积累了庞大的重大疾病的相关数据,为了让整个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及中国医师协会在年11月5日发布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年修订版)》,中国精算师协会发布了的《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并且要求在年2月1日起,所有内地保险公司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必须采用版的疾病定义,并且采用新的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作为法定责任准备金的评估依据。

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从25种疾病增加到28种,并且增加了3种轻症的定义(详见文章附图)。其中和大家密切相关的主要是两类:

1、一部分更严了,就是缩小了保障范围:

比如恶性肿瘤,TNM分期为I期或更轻的将不再作为重疾,而算做轻症,对赔付比例也做了限制,比如一些较高发较早期的甲状腺恶性肿瘤按新定义将最高只能得到保额的30%的赔付。

2、一部分是更宽松了,就是扩大了保障范围:

比如“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原定义要求实施开胸手术,而新的定义为切开心包等微创手术;

比如“心脏瓣膜手术”,原定义要求实施开胸手术,而新的定义为切开心脏。

另外还有一些细微的调整,影响并不是很大,我们在这里不展开细说。

重大疾病定义以及经验发生率表的调整,除了会影响到重大疾病的界定外,最终也会反映到新的产品的费率与定价上,重疾险产品的定价会更符合不同人群在重大疾病保险上的风险发生概率,从而达到更公平的原则,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择优方案是怎么样的?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新旧疾病定义的差别,在目前的新旧产品的过渡期,保险公司为了让广大消费者无后顾之忧,实属提供了一次正宗的薅保险公司羊毛的机会,才有了现在推出的各种“择优方案”(特别说明:择优方案各家保险公司会有一些差别,不同公司的具体*策请咨询你的代理人),但总体来说就是在年2月1日前生效且首次理赔时间在年11月5日后的版的重疾险保单,将可以在版和版的定义中,选择优于被保险人的疾病定义来进行病种的确认,确定后将根据届时手上的合同对保额的定义获得保险金的赔付。

从年2月1日开始,所有销售的重疾险将必须全部采用版的定义且如果发生理赔,也会完全参照版的疾病定义来进行赔付,不再享有择优*策。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择优方案"中对于消费者来说最有价值的部分。对于现在在销售的重疾产品来说,如果现在在售的版疾病定义的产品比较容易达到的理赔条件的话,会按现在的合同直接进行赔付,比如恶性肿瘤。价值更大的部分,来源于现在销售的版定义的保单能够享受版更优的疾病定义,这些疾病定义主要有两类:

1、心血管相关疾病

版疾病定义中,均要求实施开胸手术,而在版疾病定义中,只要实施微创手术即可,相关的三个疾病为:"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详细定义分别见附图中版疾病定义的第3.1.1.5,3.1.1.16,3.1.1.25。

2、阿尔兹海默症,俗称老年痴呆

版疾病定义中,需要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而在版疾病定义中,新增了"由具有评估资格的专科医生根据临床痴呆评定量表(CDR,ClinicalDementiaRating)评估结果为3分,两个条件中达到一个即可,而CDR评估3分,通常都会比六项中无法完成三项的失能更容易达到。

举一个栗子

客户A于年5月1日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版的疾病定义),于年11月20日因“主动脉夹层”,实施了开胸手术,修补了"主动脉弓"病损血管。

理赔处理方案如下:

第一步,首先确认适用的重疾病种为:主动脉手术;

第二步,根据保单的疾病定义(版),按条款无法赔付,因为定义中不包含“主动脉弓”,按版定义如下: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第三步,依据版重疾定义,则可以赔付,因为保障范围中包含“主动脉弓”,版具体定义如下: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或主动脉创伤,已经实施了开胸(含胸腔镜下)或开腹(含腹腔镜下)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主动脉创伤后修复的手术。主动脉指升主动脉、主动脉弓和降主动脉(含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升主动脉、主动脉弓和降主动脉的分支血管。所有未实施开胸或开腹的动脉内介入治疗不在保障范围内。

第四步,最终的理赔结论:

根据择优方案原则,采用更利于被保险人的版疾病定义,则可以赔付。

再举一个栗子

客户B于年3月2日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版的疾病定义),于年12月18日因“甲状腺恶性肿瘤I期”,申请理赔。

理赔处理方案如下:

第一步,首先确认适用的重疾病种为:恶性肿瘤;

第二步,根据保单的疾病定义(版),恶性肿瘤,可以赔付,版定义见附图3.1.1。。

第三步,依据版重疾定义,则无法赔付,因为TNM分期为I期的恶性肿瘤为重大疾病的除外责任。版具体定义见附图3.1.1.1。

第四步,最终的理赔结论:

根据择优方案原则,采用更利于被保险人的版疾病定义,则可以赔付。

极度重要

所以,除非今生不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如果迟早会买的话,则在年2月1日前购买,可能是此生最佳的时机。

最后的最后,附一份新老定义的对比,仅供参考。

孙敏伟

请点赞支持!

1
查看完整版本: 重疾险的ldquo择优理赔rdqu